CMC时空档案

中美建交

1978年12月16日(华盛顿时间15日),中美同时发表建交联合公报,宣布自1979年1月1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同台湾的中华民国断交、终止《共同防御条约》并撤出驻台美军,此后只与台湾保持非官方关系。公报中文本写美国"承认"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中国立场,英文本则用"acknowledges",这一措辞差异至今仍有不同解读。建交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1979年初邓小平访美,4月美国国会通过《与台湾关系法》。台湾方面称之为"中美断交",蒋经国提出"最严重之抗议"。

背景:从上海公报到联络处

1949年后的三十年间,美国一直承认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只在华沙大使级会谈等场合有断续接触。尼克松及其助手基辛格推动对华和解,1972年尼克松访华、发表《上海公报》后,两国关系开始缓和,1973年在对方首都互设联络处。但尼克松第二任期的水门事件、南越崩溃和国会保守派的反对,使关系正常化在福特任内难以推进。

建交谈判

1977年卡特就任后,于当年8月派国务卿万斯、1978年5月派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访华。据中国外交部,布热津斯基表示卡特已下决心在第一任期内实现关系正常化,美方愿意接受中方提出的建交三原则:同台湾当局断交、终止《共同防御条约》、从台湾撤出美军。1978年7月初,美国驻华联络处主任伍德科克与中方在北京开始建交谈判,台湾问题是谈判的关键。

谈判中有的问题没有解决:美方希望中国只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中方坚持这是中国内政。据外交部,最后由双方就此各自发表声明。

建交公报

北京时间1978年12月16日上午(华盛顿时间15日晚),双方同时发表《中美建交联合公报》,卡特在白宫发表全国电视讲话宣读公报。公报宣布两国自1979年1月1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3月1日互派大使、建立大使馆;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关于台湾地位,中文本写"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英文本用的是"acknowledges"(知悉)。卡特在讲话中表示,美国"将继续关心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

美国随即与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断交,宣布终止1954年签订的《共同防御条约》,并在1979年4月1日前撤出驻台美军和军事设施。台北方面,美国驻中华民国大使安克志于12月16日凌晨通知蒋经国,蒋经国当即提出"最严重之抗议"。

建交之后

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解放军当天起停止对金门等岛屿的炮击,并提议两岸"尽快实现通航通邮"。1月29日至2月4日,邓小平访问美国,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人首次访美,双方签署了科技、文化等合作协定;据美国国务院史学办公室,邓小平在访问中告知卡特中国打算进攻越南,卡特劝阻未果。3月1日,两国互设大使馆。

4月10日,卡特签署美国国会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规定美国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并以美国在台协会维持与台湾的非官方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人多次对该法表示不满;台湾方面则视之为断交后保障其安全和对美关系的重要法律基础。

叙事对照表

来源叙述
中国外交部《中美建交与邓小平副总理访美》;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1979年)中国官方把建交看作美国接受中方"建交三原则"——同台湾当局断交、终止《共同防御条约》、撤出美军——的结果。外交部的叙述同时指出,美方希望中国只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中国则强调解决台湾问题的方式是中国的内政,不容他人干涉",并认为这些悬而未决的问题表明美国"没有完全放弃它干涉中国内政的图谋"。建交当天的《告台湾同胞书》则把中美关系正常化与中日和约并列,称"潮流所至,实非任何人所得而阻止",呼吁两岸通航通邮。
卡特总统对全国讲话(1978年12月15日);美国国务院史学办公室卡特在宣布建交的讲话中说,美国采取这一步骤"不是为了一时的策略或权宜之计",并表示"正如美国在1972年上海公报中所宣示的,我们将继续关心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我特别注意确保我国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系的正常化不会损害台湾人民的福祉",美国人民将"通过非政府途径"保持同台湾的商务、文化、贸易和其他关系。美国国务院史学办公室的叙述强调,建交前美国从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正式关系,正常化为双方"提供了处理分歧、促进共同目标所必需的外交机制"。
行政院珍贵史料展示;蒋经国日记(据中央社,2019年)在台湾,这一事件称为"中美断交"。行政院史料写道,美国宣布与中共建交、与中华民国断交后,"蒋经国总统即刻对美国提出严重抗议",行政院长孙运璿就中共随之展开的统战发表严正声明;断交后,"为保障台湾安全,并使商务(包括军售)、文化的关系不致中断",美国国会制定了《台湾关系法》。蒋经国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果不出所料","当即以严肃之态度向其提出最严重之抗议",又写自己"内心痛苦,身负重责只好理性处理,先安人心"。
Richard C. Bush,《一个中国政策入门》(布鲁金斯学会,2017年)曾任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的学者卜睿哲(Richard Bush)认为,建交公报使美国"实际上接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这一点,但在"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一点上立场"更为模糊":英文本只说美国"acknowledge"(知悉)"中国的立场",并未把它作为自己的立场。他指出,这一解释的"唯一缺陷"是美国外交官允许中文本使用语气更强的"承认";卡特政府"有理由主张英文本具有约束力",但用中文阅读公报的大陆或台湾公民"都会认为华盛顿走得比它自己所说的更远"。

关键节点

  1. 《上海公报》发表

    尼克松访华期间发表,中美关系开始缓和。

  2. 中美建交公报发表

    北京时间上午、华盛顿时间15日晚同时发表;蒋经国对美方提出"最严重之抗议"。

  3. 中美正式建交

    两国互相承认;同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解放军停止炮击金门等岛屿。

  4. 邓小平访美

    至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人首次访美。

  5. 互设大使馆

    两国互派大使、建立大使馆。

  6. 《与台湾关系法》生效

    卡特签署国会通过的法案,以非官方方式维持对台关系并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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