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五反”运动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在党政军机关和国营企业中发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1952年1月起又在城市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刘青山、张子善因贪污于1952年2月被处决。工商户被分为守法到完全违法五类处理,运动对私营经济冲击很大,上海等地出现资本家自杀现象。官方认为运动巩固了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为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条件。
发起
1951年,各地在增产节约运动中揭发出大量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指示,要求“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应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看作如同镇压反革命的斗争一样的重要”,“直至枪毙一批最严重的贪污犯,才能解决问题”。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8日又发出指示,要求反贪污斗争“大张旗鼓地去进行”,“三反”运动在党政军机关和国营企业中全面展开。
刘青山、张子善案
运动中影响最大的案件是刘青山、张子善案。刘青山曾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时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子善时任天津地委书记。据共产党员网文章,两人被查出盗用飞机场建筑款、救灾粮、干部家属救济粮等,违法金额171.6亿余元(旧人民币,折合现行人民币171.6万余元)。1951年11月、12月两人先后被捕,经中共中央同意,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法院在保定召开公审大会,宣布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核准令,两人当日被处决。官方后来称之为“新中国反腐第一枪”。
“五反”
“三反”中揭发的许多贪污案涉及私营工商业者。1952年1月26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指示,要求在全国城市“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守法的资产阶级及其它市民,向着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经济情报的“五反”斗争,各大城市于2月上旬进入“五反”。各地组织工人、店员检举资本家;据胡其柱研究,上海先后有60多万职工参加,检举材料达30多万件。
3月5日,毛泽东提出把私营工商户分为守法、基本守法、半守法半违法、严重违法、完全违法五类,估计大城市中前三类约占95%,并定下“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等处理原则。3月8日,政务院批准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处理贪污分子的规定和北京市工商户分类处理办法:贪污分子按数额和坦白程度分档处理,刑罚从机关管制到死刑,死刑须经中央或大行政区批准;“完全违法户”最重可判死刑并没收财产。
后果
据共产党员网文章,“三反”中共判处死刑42人、死缓9人、无期徒刑67人、有期徒刑9942人。“五反”对私营经济冲击很大:毛泽东在指示中要求“不得采用肉刑逼供方法,严防自杀现象发生,已发生者立即订出防止办法”;胡其柱据杨奎松、陈永发等人的研究指出,上海资本家中“自杀、中风、精神崩溃者不绝如缕”,运动后不少私营企业停工、亏损。中共中央随后缩小打击面、缩短运动时间,胡其柱称“五反”于1952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基本结束。在“三反”中,曾任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局长的顾准等干部也被撤职。
评价
1952年3月,周恩来签署的政务院命令称“三反”“五反”“教育了国家工作人员,教育了全国人民”,将“肃清旧社会的污毒,树立新社会廉洁朴素的风气”。中共官方党史认为运动巩固了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条件;2021年的历史决议也把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列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举措之一。
叙事对照表
| 来源 | 叙述 |
|---|---|
| 政务院命令(1952年3月);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党史条目;共产党员网《“新中国反腐第一枪”的警示效应》(2017年) | 官方叙述把“三反”看作执政党防止干部被腐蚀的举措,把“五反”看作击退“资产阶级猖狂进攻”的斗争。1952年的政务院命令称运动“教育了国家工作人员,教育了全国人民”,将“肃清旧社会的污毒,树立新社会廉洁朴素的风气”。人民网党史条目称运动“巩固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共产党员网把刘青山、张子善案称为“新中国反腐第一枪”,称其“杀了两个人,管了几十年”。 |
| Michael M. Sheng(密苏里州立大学),Twentieth-Century China 2006年第32卷第1期(据开篇部分) | Sheng概括了此前西方学界的主流看法:“三反”是新政权整体巩固战略的一部分,主要对象是知识分子出身的新干部和旧政权留用人员,学者们普遍认为其结果是正面的,并认为当时毛泽东大体遵守集体领导的党内规范(以Teiwes等人的研究为代表)。他指出,新公开的《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有187份文件直接涉及“三反”,并利用这些文件以及薄一波回忆录、《毛泽东传》,对上述既有看法提出“修正主义”的重新解释。 |
| 刘青山、张子善遗言(据共产党员网文章);顾准自述(据蒋贤斌《二十一世纪》2008年文) | 据共产党员网文章,刘青山临刑前说:“拿我做个典型吧,处理算了,在历史上说也有用!”张子善说:“伤痛!万分伤痛!现在已经来不及说别的了,只有接受这血的教训!”另一位当事人、在“三反”中被撤职、曾任上海财政和税务局长的顾准,后来在交代材料和与家人谈话中认为,自己被撤职与此前同中央财政部在“税收方法”上的争论有关,并称上海市长陈毅是“在十分勉强的情况下同意”处理他的;蒋贤斌对此提出不同看法,认为撤职的直接原因是他对资产阶级的“过左”主张。 |
关键节点
- 中共中央作出“三反”决定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决定;12月8日要求大张旗鼓进行。
- “五反”指示
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指示,要求在城市限期开展大规模“五反”斗争。
- 刘青山、张子善被处决
河北省人民法院在保定召开公审大会,刘青山、张子善被判处死刑并于当日执行。
- 顾准被撤职
中共上海市委宣布撤销顾准职务。
- 工商户“五类”划分
毛泽东提出把私营工商户分为五类及“过去从宽,今后从严”等处理原则。
- 政务院批准处理办法
政务院第127次政务会议批准处理贪污分子的规定和北京市工商户分类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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