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C时空档案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至1956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消灭了私有制,将几乎所有经济活动置于国家或集体控制之下。

农业改造

土地改革完成后,党迅速推进农业集体化。1950年代初,农民首先被组织进互助组,1953至1955年进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至1956年全面并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现了完全集体化集体化进程在1955至1956年间因毛泽东的亲自推动而骤然加速:仅仅一年间,中国完成的农民集体化规模便超过了苏联十年的成就。

工商业改造

私营工商业通过"公私合营"方式实现国有化:国家以固定利息债券赎买私营股东,并派驻党的干部担任管理人员。到1956年底,逾99%的私营工业企业和82%的私营商业企业完成改造。原工商业者领取年息,这些利息后来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取消。

意义与影响

1956年宣告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中国混合经济体制的正式终结。毛泽东将其誉为以破纪录的速度实现的历史性成就。然而,快速农业集体化消灭了私人生产积极性,造就了一套后来在大跃进中严重失灵的行政管理体系,为1959至1961年的灾难性大饥荒埋下了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