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仪
Chen Yi (Ch'en I)
1883–1950
- 浙江省政府主席(1948—1949年)
- 台湾省行政长官兼台湾省警备总司令(1945—1947年)
- 代理陆军大学校长(1943年)
- 行政院秘书长(1941年起)
- 福建省政府主席(1934—1941年)
- 军政部常务次长、政务次长(1929年起)
- 浙江省省长(1926年)
人物传记
早年与北洋时期
陈仪,字公侠,后改字公洽,号退素,1883年生于浙江绍兴。1902年他赴日本留学,入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五期炮兵科,回国后在陆军部任职。辛亥革命后,他于1912年出任浙江都督府军政司长,1916年再赴日本入陆军大学深造。此后他回到浙江军界,1922年10月任浙军第一师师长,1924年任浙江陆军第一军司令官。1926年10月,北伐军逼近浙江,控制东南五省的孙传芳任命他为浙江省省长。北伐军进占东南后,他转入国民政府任职。
南京国民政府与福建
1927年7月,陈仪被任命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1928年赴欧洲考察军事,1929年起历任军政部常务次长、政务次长。1934年1月,国民政府平定"福建人民政府"(闽变)后,他出任福建省政府主席,此后兼任省保安司令、驻闽绥靖公署主任等职,主政福建七年有余。1935年,日本在台湾举办"始政四十周年纪念台湾博览会",他曾率福建省官员赴台参观。1941年他离开福建,同年12月任行政院秘书长,1943年代理陆军大学校长。
接收台湾
1944年,国民政府着手筹划战后收复台湾,陈仪主持行政院台湾调查委员会,并兼管为接收台湾培训干部的训练班。1945年8月29日,国民政府特任他为台湾省行政长官,9月又兼任台湾省警备总司令。10月25日,他在台北代表中国战区接受日军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投降。长官公署延续并扩大了日据时期的专卖和贸易统制,接收官员的贪污和对岛上资源的掠夺,使许多起初对"祖国"抱有期待的台湾民众日益不满。1947年2月,他晋任陆军二级上将。
二二八事件
1947年2月27日,专卖局查缉员在台北查缉私烟时打伤烟贩、枪击路人,冲突随即蔓延全岛。陈仪一面于3月2日在广播中同意释放被捕民众、抚恤死伤者,并与官民共组的"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商议善后;一面于当晚致电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称已电请参谋总长陈诚调派"素质较良之步兵一旅"、至少先派一团来台,"俾可肃清奸匪"。3月8日援军在基隆登陆,3月10日他下令解散处理委员会,各地随即展开镇压与清乡。3月中旬他向蒋介石请辞;4月,行政院决议撤销长官公署、改设台湾省政府,他此后改任国民政府顾问。
对陈仪在事件中的责任,各方评价不一。1997年刻立的台北二二八纪念碑碑文称他"颟顸刚愎,一面协商,一面以士绅为奸匪叛徒,迳向南京请兵";也有研究者指出,他在事件中的确切角色至今仍有争论。
策动和平与被处决
1948年6月,陈仪出任浙江省政府主席。1949年1月蒋介石宣布引退后,他致信京沪杭警备总司令汤恩伯,提出释放战俘、停止进兵等"局部和平"的安排,汤恩伯却将信件交给了蒋介石方面。2月,陈仪被免去浙江省主席职务并遭软禁。1950年4月,他被押解到台湾,囚禁于基隆。军事法庭以"通敌叛国"罪判处他死刑,6月18日清晨,他在台北县新店(今新北市新店区)被枪决。国民党的《中央日报》以"勾结共匪、阴谋叛乱"连续两天在头版报道此事;他是国民党处决的军阶最高的将领。据当时的报道,他在临刑前表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京沪杭的军民。
陈仪的骨灰由其弟收殓,葬于台北县五股,墓碑只刻别号"陈公退素之墓"。台湾解除戒严后,墓地屡遭破坏,2014年6月,家属将骨灰迁葬杭州安贤园。中国共产党方面称他为"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贡献出生命的爱国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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