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宪:取消国家主席任期限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2958票对2票通过取消国家主席两届任期限制,使习近平得以无限期执政;修宪前出现罕见的公开异见,随即遭到网络审查。
修宪内容
自1982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九条限制国家主席连任不超过两届——这一条款的设立正是为了防止毛泽东式终身执政的历史重演。2018年3月1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2958票赞成、2票反对(3票弃权)通过修宪,取消国家主席任期限制,使习近平得以无限期执政。修宪同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
公众反应与审查
投票前网络上出现了罕见的公开异见:小熊维尼的图片(长期流传的将习近平外形与卡通熊类比的网络梗)遭到屏蔽;字母"N"在微博上因作为"无限届"的数学符号被短暂过滤;"我不同意"等表述遭到拦截。学者许章润发表反对修宪的文章并广泛流传,其后被拘押。网络讨论被迅速压制,但已在国际间广泛传播。
历史意义
取消任期限制是1982年修宪以来最重大的宪法变动,标志着后毛泽东时代集体领导共识及文化大革命后建立的制度保障被彻底逆转。习近平担任总书记的时长现已超过毛泽东以来的任何领导人。这次修宪将中国的政治走向从制度化接班体制转变为众多分析人士所称的个人威权统治——这一转变的长远影响至今仍有待历史检验。
叙事对照表
| 来源 | 叙述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叙述 | 修宪使国家主席职务与党和军队领导体制保持一致,确保国家长期复兴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 西方学术评估 | 学者认为此次修宪彻底终结了后毛泽东时代关于集体领导和任期限制的共识,逆转了旨在防止再次文化大革命的制度保障。(谢淑丽,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