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严打"
1983年7月邓小平提出对刑事犯罪"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8月25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允许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直至判处死刑,并将上诉期限由十日缩短为三日。严打按"三年三个战役"展开,据第一战役总结报告,第一战役中法院判处86.1万人,其中死刑2.4万人。宽泛的"流氓罪"在此期间被大量适用,该罪名在1997年修订刑法时被取消。
背景:邓小平的"非常状态"判断
改革开放初期,城市刑事案件和恶性案件明显增加。1983年7月19日,邓小平在北戴河同公安部负责人谈话时指出,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大幅度增加,"这种情况很不得人心",原因在于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判得太轻。他说"现在是非常状态,必须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严才能治住",要求组织"一次、二次、三次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战役",每个大、中城市都要在三年内组织几次战役,并称"必须依法杀一批,有些要长期关起来"。这次谈话以《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为题收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中央决定与人大立法
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严打"由此正式展开。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两项决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规定,对流氓、故意伤害、拐卖人口、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则简化了审判程序,把这类案件的上诉和抗诉期限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十日缩短为三日。
执行方式与规模
严打按"三年三个战役"部署,第一战役从1983年8月持续到1984年7月。各地普遍采取统一时间、集中行动的方式:据当年带领一个野战步兵连参与行动的张贵丁回忆,他所在的豫晋交界某市由公安机关事先拟好抓捕名单,编成三十多个小组,每组由两名军人、一名警察和一名居委会干部组成,在午夜统一行动;天亮后,数百名被捕者被麻绳串成纵队游街示众。据《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一书引述的1984年10月31日第一战役总结报告,第一战役中法院判处86.1万人,其中判处死刑2.4万人,报告称这是"1950年镇反运动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打击"。
"流氓罪"与典型案件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流氓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最高刑为七年有期徒刑;1983年的人大常委会决定使其最高可判处死刑。由于"其他流氓活动"的界定相当宽泛,这一罪名在严打期间被大量适用,其中一些案件后来引起广泛讨论:西安马燕秦因组织家庭舞会,与数百人一同被卷入"流氓"大案,案件于1984年审结,马燕秦等三人被判处死刑;朱德之孙朱国华也在天津被判处死刑并执行。
后续与评价
1983年开始的这轮严打持续约三年,此后1996年、2001年等又多次开展全国性严打,"严打"逐渐成为中国刑事政策中的一种常规化运动方式。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刑法,取消了"流氓罪",将其拆分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制猥亵等具体罪名,同时明确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官方叙述把1983年严打视为在治安"非常状态"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措施;法学界和海外研究者则多关注它以运动方式执法、从重从快处刑、压缩被告人诉讼权利等做法与刚刚建立的刑事法律制度之间的紧张关系。
叙事对照表
| 来源 | 叙述 |
|---|---|
| 邓小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 官方叙述把严打视为在社会治安出现"非常状态"时依法采取的必要措施:刑事案件和恶性案件大幅增加、"很不得人心",只有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才能扭转局面;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两项决定为加重刑罚和简化程序提供了法律依据,严打被表述为加强人民民主专政、保障改革开放和人民群众安全的举措。 |
| Harold M. Tanner《严打!》(1999) | Tanner把1983年严打放在1979年首部刑法颁布后的法制建设进程中考察:中国在刚刚建立成文刑法体系之后,随即发动了大规模的运动式打击。他依据公开和内部出版的法律、司法解释、讲话、党内文件和案例汇编,分析运动在刑事司法体系发展中的作用,以及犯罪趋势、刑事司法与现代化之间的关系,将严打置于邓小平时代改革议程的整体背景之中。 |
| 张贵丁《我带野战步兵连亲历抓"坏人"的过程》(2021) | 曾参加对越作战的步兵连长张贵丁回忆,1983年初秋他率部配合公安机关在豫晋交界的一座中小城市统一抓捕,被抓对象多是打骂邻居、偷鸡摸狗或有男女问题的"混混"。他写道,在当时的社会氛围下这些人和事被认为不能容忍;他对一些被捕者心存恻隐,但仍执行了任务,并记述了此后的游街示众和在部队靶场执行枪决的场面。 |
关键节点
- 邓小平提出"从重从快"
邓小平在北戴河同公安部负责人谈话,称"现在是非常状态",要求在三年内组织几次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战役。
- 中共中央作出严打决定
《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下发,严打正式开始,第一战役随即展开。
-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两项决定
允许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死刑,并将上诉期限由十日缩短为三日。
- 第一战役总结报告
报告称第一战役中法院判处86.1万人,其中死刑2.4万人。
- 修订刑法取消"流氓罪"
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刑法,"流氓罪"被拆分为若干具体罪名,并确立罪刑法定原则。
最后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