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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

李洪志

Li Hongzhi

1951–至今

  • 法轮功(法轮大法)创始人

人物传记

李洪志(1951年),法轮功(法轮大法)创始人,出生于中国吉林省吉林市,曾在长春市公安局担任文职工作。1992年5月13日,他在长春开始公开传授法轮功,将气功练习与以"真、善、忍"为核心道德原则的精神体系相结合。

法轮功经由中国国家气功管理机构认可的网络迅速扩散,1990年代中期前后脱离官方气功体系。李洪志在其核心著作《转法轮》(1994年出版)中宣称自身具有超自然治愈能力和宇宙级神圣权威,教导修炼者不应寻求常规医疗。1998年前后,他移居美国,长居纽约地区。1999年7月中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后,他持续通过明慧网等渠道发表声明,在大纪元和新唐人等修炼者所属媒体平台上发挥重要影响,并于2003年将美国联邦法院对中国官员提起的法律诉讼作为主要对抗手段之一。国际学术研究者(包括大卫·奥恩比等人)将李洪志的教导定性为具有若干全控性运动典型特征,包括排他性的神圣权威主张和封闭的教义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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