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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刚事件与收容遣送制度废除

2003年3月,27岁的大学毕业生孙志刚在广州因未带暂住证被收容,3月20日在收容人员救治站被殴打致死。4月25日《南方都市报》披露此事,引发强烈舆论反响;5月14日,俞江、滕彪、许志永三位法学博士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请求审查收容遣送办法。6月9日,法院判处主犯死刑,12名被告人均获刑;6月20日国务院公布新的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二十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被废止。

孙志刚之死

孙志刚,湖北黄冈人,27岁,大学毕业两年,2003年初在广州一家服装公司工作。2003年3月17日晚,他在前往网吧途中因未携带暂住证,被广州市天河区的派出所带走,随后被送往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3月18日,他被转送至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3月20日在救治站内死亡。4月18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结论认定,孙志刚"符合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死前72小时内曾遭严重殴打。

媒体曝光与舆论

2003年4月25日,《南方都市报》刊发记者陈峰、王雷采写的报道《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披露了孙志刚因无暂住证被收容、在救治站被殴打致死的经过。报道发表后迅速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舆论矛头直指1982年起实施的收容遣送制度——这一制度允许公安和民政部门对没有身份证、暂住证和务工证明的"三无人员"进行收容并遣送回原籍。

三博士上书与刑事审判

2003年5月14日,三位法学博士俞江、滕彪、许志永以公民身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建议书,依据《立法法》中公民可以书面提出审查要求的规定,请求对国务院1982年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审查,认为这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法规与宪法和《立法法》关于限制人身自由只能由法律规定的原则相抵触。6月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志刚案12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主犯乔燕琴被判处死刑,李海婴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十人分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天河区公安分局一名副局长被撤职,广州市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的几名副局长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警告等处分,公安、卫生、民政系统另有20名人员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或撤职等处理。

废除收容遣送制度

2003年6月18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381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自8月1日起施行,实施了二十多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新办法以自愿受助为原则,把强制性的收容遣送改为对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管理。

影响与评价

孙志刚事件被普遍视为中国公民借助媒体和法律途径推动制度变革的标志性案例,也是"维权运动"兴起的重要起点。官方叙述强调,新的救助管理办法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人权的执政理念;美国法学者Keith Hand则把这一事件视为公民行动形式演变的范例:法律人借助媒体和舆论、援用官方的法治话语、在体制内提出技术性的法律诉求,并把目标限定在不挑战国家和党根本利益的温和改革上,从而加速了法律改革。值得注意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并未就三博士的建议启动正式的违宪审查程序,收容遣送制度是由国务院自行废止的。

叙事对照表

来源叙述
国务院令第381号与孙志刚案判决官方处理把孙志刚之死定性为收容救治站工作人员和同室被收容人员的刑事犯罪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的失职渎职,依法严惩了12名被告人并处分了相关责任人员;随后国务院以新的救助管理办法取代收容遣送办法,体现以人为本、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理念,把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强制管理转变为自愿救助。
Keith J. Hand,《哥伦比亚跨国法学刊》(2006)Hand认为,孙志刚事件展示了一种新的公民行动形式:法律人借助媒体报道和公众舆论,援用现行法律和官方的法治话语,在体制内提出技术性的法律诉求,并把目标限定在不挑战国家和党根本利益的温和法律改革上,从而成功地加速了改革。这种"以法律实现正义目的"的策略,是此后中国维权行动的重要模式。
滕彪(2003年上书者之一)《形形色色的黑监狱》(2019)作为当年的上书者之一,滕彪回忆:"孙志刚事件后,我和许志永、俞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公开信,要求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审查。"在这篇回顾中国各种法外拘禁形式的文章里,他把收容遣送与劳动教养等制度放在一起,视为长期存在的、绕开司法程序剥夺人身自由的拘禁形式。

关键节点

  1. 孙志刚因无暂住证被带走

    孙志刚在广州被天河区派出所带走,随后被送往收容遣送中转站。

  2. 孙志刚在收容人员救治站死亡

    孙志刚3月18日被转至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20日死亡。

  3. 法医鉴定认定遭殴打致死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认定孙志刚"符合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4. 《南方都市报》报道《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

    记者陈峰、王雷的报道引发全国舆论关注收容遣送制度。

  5. 三位法学博士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

    俞江、滕彪、许志永请求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6. 孙志刚案一审宣判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主犯乔燕琴死刑,12名被告人均获刑。

  7. 国务院令第381号公布救助管理办法

    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8. 救助管理办法施行

    强制性的收容遣送被以自愿为原则的救助管理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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